「中國人」這個名詞,引起巨大爭議,問題不在於認不認是「中國人」,而是「中國人」到底還算不算中國人。
本來,「中國人」的概念,跟「四大文明古國」之一的中國相連,因此,中國人原來的定義,一定與「文明」搭得上線,如果文明沒有了,「中國人」剩下法國意大利名牌包裝的一副鮑魚、紅酒、痰涎、喧嘩、法拉利組成的生理軀殼,而且這個種族,壟斷了古今「中國人」的定義時,有一個妥協的方式,是尊稱這個變種為「強國人」,而將「中國人」這個名詞之虛實,像釣魚台或尖閣列島的主權一樣,暫行擱置。
譬如,一九四九年之前的北京(Peking),或稱北平,有一個人文的貴族:馬連良、梅蘭芳、齊白石、胡適,而且有「民國四公子」──張學良、袁世凱的兒子袁克文,清室貝勒的後代溥侗,還有孫中山的兒子孫科。那時候京華,像三十年代的倫敦,有羅素、奧威爾、維珍妮亞吳爾芙、阿拉伯的勞倫斯,有許多有學問、有氣質、有品格的人,有緣可以求見,所以有一句詩,叫做「冠蓋滿京華」。這就是原來的中國。
一九四九年之後的三十年,發生了一場什麼浩劫,你一定知道。 Continue reading 陶傑 – Defining →
香港資深愛國記者程翔先生回憶中國官員魯平,其中記述魯平的「人情味」,頗為有趣:
「六四後,我和太太都離開了文匯報,跟魯平乃至整個香港左派的關係都斷了。有一天,魯平到訪香港科技大學,在這處見到我太太,立刻偏離原來前進的方向,特意走過來與我太太握手問好。相比之下,有些原來的左派的朋友,對我們避之唯恐不及,則魯平的風度及對朋友的真摯,是令人難忘的。」所以,程先生說:「從私人的角度,我對魯平是很尊敬和感激的。」
此段珍貴文字,由文化角度,有兩大看點。
第一,是「六四」後,作者的「左派朋友」對作者之「唯恐走避不及」。為什麼呢?因為程先生那時已被「定性」為反共反中人物,在中國人社會,一旦「定性」,你身邊本來跟你要好的人,當然「唯恐走避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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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真正的民主,但國家繁榮、人民安居樂業,可以不可以呢?當然可以,譬如李光耀治下的新加坡。
但是李光耀是全球獨一無二的產物。李光耀是一杯歷史運勢調校出來只此一家的雞尾酒。李光耀集兩千年前中國的儒家和法家、維多利亞時代以後英國的法治理性、德國的優生學和紀律於一身,而且經歷過第二次世界大戰、東西方冷戰、共產赤化亞洲的洗淬精煉,李光耀可以不給新加坡人民主,但能保持公正,李光耀的新加坡不止是一個獨特的國家,而且是一件作品。
李光耀做得到的,其他華人國家和地區,不要做夢,絕不可能做到。首先,李光耀是客家人,也是華裔,但絕對不是中國人。李光耀是劍橋出來的律師和經濟學家。劍橋也是凱恩斯的思想故鄉,因此李光耀相信政府權威的干預,但由於劍橋是一所鼓勵叛逆的學堂,李光耀天不怕地不怕,七十年代,可以在東南亞的赤禍和伊斯蘭國家的團團包圍下,像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紅海,將新加坡建成自己的理想國。
新加坡既有西方,也有東方;有法治,也有人治;有理性的制度,其中又有家長的獨裁。新加坡的淡馬錫,由李氏家族掌控,國家就是他的資產,但李光耀一家從來不滿身穿名牌,他的孫子不會在烏節路百哩時速開法拉利,而且從來不將國家資產,化為個人在加州的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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