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刀砍新聞記者,在第三世界或專制國家,確實只是一種「文化」──如果烏干達總統阿敏和中非皇帝博卡薩的部落吃人肉,根據西方左派的社會學者,不可以列為「野蠻」(Barbarity),而只是獨特的「非洲傳統文化」的話。
容忍言論批評,讓新聞記者擁有自由,二百年來,只是西方世界尤其是英語國家的文化。由伏爾泰開始到美國憲法的條款精神,美國開國元老傑佛遜說:「在沒有政府和沒有報紙之間,我寧願選擇沒有政府」。西方世界尤其英語國家,尊重新聞自由,有他們的傳統。
英國首相、美國總統、加拿大和澳洲總理,無論如何兇狠,名下統領幾多特務,看見動搖自己的權力的內幕報道,都不會對新聞人出動暗殺和暗算。
首先,暗殺和偷襲,在英語世界,是陰暗卑瑣的行為,英國講紳士精神,競技場上的Fair Play,應用在生活裏。與仇敵光明正大的決鬥,請評判站中間,雙方持鎗,背道而行,一聲令下,才向政敵開火──決鬥要講公平的規則,英語世界的紳士精神,為何是如此重要的文明?因為紳士原則,就不容偷襲暗算的小人和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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