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Archives: 三權分立

陶傑 – 青天馬老爺

香港終審庭大法官馬道立再說一次:香港的司法,是獨立的,不考慮檢控的動機,中立而超然判案。

馬道立的言論,很明顯,是駁斥特區親中愛國陣營的一輪嘮嘮叨叨的牢騷,聲稱「警察拉人,法官放人」──警方堅持愛國愛港,抓捕佔中人士,但交給戴假髮、形象英式、看上去不愛中國的法官,卻通通放人。

意思就是:你們法官是英國訓練出來的卧底,與佔中運動,裏應外合。

這是很典型的中國思考方式──如果你認為這叫做「思考」的話。中國人的基因,不可能明白西方文明的「三權分立」,但是,很奇怪,中國農民又崇拜北宋時代的包公──包公不就是不理會皇帝,「司法獨立」,所以才變成了民間的英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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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 – 再論「支持梁振英依法施政」的騙局

習近平早兩天接見梁振英時說,中共18屆四中全會提出要依法治國,對香港有深遠意義。梁振英則主動提起佔領運動,指佔中是香港回歸以來「最大型群眾事件」,對法治造成嚴重衝擊。昨天,林鄭月娥就法院對佔領街道的禁制令表示,警方將在短時間內採取拘捕行動。又稱法治是本港賴以成功的基石,港府會致力維護及捍衞法治。看來梁政權正密謀以法庭禁制令為工具,標舉清場是維護法治的行為,貫徹中共交代的「依法治港」。

筆者繼前一篇「蘋論」探討「支持梁振英依法治港」後,今天再嘗試進一步論述這話題,並介紹「法治」(rule of law)「法制」(rule by law)的分野。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公元前350年就提出法治的觀念,說「法律應當統治」,「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現代文明國家的法治強調三權分立,認為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三大部門:公正獨立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公正獨立的司法以正義女神為象徵,她的雙眼被蒙住象徵只認法不認人的法律下的平等,手持天平代表在法律之下人們利益間的平衡,而劍則指理性在法律中的力量,以及國家執行法律的能力。民主的立法,意味着法律的訂立須依從人民意願。負責的行政則表示政府的行為必須是法律許可的,不能凌駕法律。17世紀英國政治哲學家John Locke提出經典的法治原則:政府只有在取得被統治者的同意,並且保障人民擁有生命、自由、和財產的自然權利時,其統治才有正當性;個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禁止;但政府不能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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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話:《來生不做中國人》著者鐘祖康先生痛言

借今日回歸十五週年,看一看鐘祖康先生對中國人、愛國者的見解。昨天的魯迅先生,今天的鍾祖康先生,中國真的有進步嗎?

那些覺得中國現在很好,香港靠哂佢,常常北上消費的香港人,當你看到一個國家,那裡的人民對小女孩被車輾過而無動於衷、毒奶粉、假雞蛋、頭髮豉油、地溝油,還有人民會被失蹤,被自殺。這樣的一個地方,我想不到任何原因我令想接觸它。你或會說這些事都在改善中,會一步一步變好,但我真的想不到中國在中共一黨專政統治下有任何一種力量可以改變它。如果你知道,請告訴我。

請記住你今天你視之為理所當然的自由是過去的人為人權付出血與汗所爭取得來。你今天的冷漠就是因,沒有將來的下一代就是果。

在回歸十五週年的這天,請告訴我香港有什麼東西值得你去慶祝?

The knell of capitalism private property sounds. The expropriators are expropriated.

Karl Marx

 
《來生不做中國人》著者鐘祖康先生痛言

  一位名滿香江的資深傳媒人一天看完我的稿件後眉頭深鎖,面色紫藍交迭,狀若有喪子之痛,然後向我噴話︰你哪可以說中國政府「統治」中國?他說「統治」隱含不具合法性之意,隨即把文中多個「統治」一一改成「管治」。那麼,他若讀到我的《北京邪政大戰香港法輪功》,豈不兩目上竄、四肢抽搐?奴才如此體貼主子,看得我心寒膽落,他在香港是很難不出人頭地的,但好文章是不可能寫得出來了。香港許多的所謂健筆,甚至才子,行文時不都是一副翹臀欲撩春的媚態?不是想迎合曾特首(以前就是董特首),謀取一官半職,「近距離觀察權力核心的操作」,就是想被北京爺們相中,以獲賜為北京的御用嘍囉,晉身人大政協大紫荊;不然,就是不惜無限上綱無視常識只求為所屬公司大老闆的私心或病態意識形態護航擋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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